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1:4)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3.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山西、黑龙江: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均折算百分制后再按各占50%计算。山东: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均折算百分制后再按专业总分的70%与文化总分的30%相加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联系电话:盐城师范学院招办 0515-88233059(兼传真)、88223919
邮政编码:224007 国标代码:10324
学校官网:www.yctc.edu.cn
学校招生办网址:zs.yc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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